[摘要] 2013年1月6日上午9点,由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主办的“2012年房产市场监管工作情况通报会议”在世纪大饭店四楼举行。
继续完善调控措施。坚持房产市场调控正,严格实施差别化的住房信贷、税收政策和限购措施,抑制投机、投资性住房需求,支持合理自主和改善性需求。
继续完善商品房销售管理。加强新建商品房预售价格管理,继续推行一套一标,一房一价,
严格按申报价格对外销售,加强预售资金管理,核发预售许可时,开发企业要将购房款存入指定的监管账户,以银行缴款凭证办理合同备案。加强售楼处标准化建设,做到证件、方案、接待、代理机构“四公示”。
继续完善房产市场监管制度。2013年对在建在售商品房至少进行两次以上的专项检查,扩大举报来源,。探讨制约方法,规范销售行为。加强对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在进入门槛、管理程序、与工商等部门协力商讨新方法。加强经纪机构管理,适时出台符合我市特色的管理办法,规范经纪机构的行为。
继续完善企业信用管理。制定《房产行业信用管理办法》,建立房产开发企业信用高等级评定机制和政府主管部门、金融和税务机构使用信息共享机制,营造诚实守信的房产市
场环境。
继续完善舆论宣传途径。通过电台、电视台、网络、报刊、印发宣传品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房产市场整儿的宣传,发布房产市场动态,引导群众合理消费。继续组织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的培训,普及法律常识,约束小手行为,规范房产市场的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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