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继今年5月我省公布首批25项便民服务措施后,昨日,河北省委、省政府正式公布第二批便民服务措施,共计40项,与首批措施分类大体相同,共涉“面向群众的便民服务措施”(21项)、“面向企业的便民服务措施”(14项)、“面向社会的便民服务措施”(5项)三大类。
社保公共业务实现“一站式办理”
已 实 施
■政策
各设区市实行各项社保公共业务“一站式办理”和社保费“一单托收”。
■追访
社保公共业务“一站式”办理已基本实现,社保费“一单托收”正在邢台等地开展试点。
提高企退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
已 实 施
■政策
继续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增加对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力度,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2014年提高幅度为2013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0%以上。
■追访
我省企退人员基本养老金比去年提高10.5%,人均达2071元,略高于平均水平。
在农村超市安装社保金融服务终端
进 行 中
■政策
全省农村超市、便利店安装POS机(社保金融服务终端),利用POS机消费、转账、充值和取款功能刷卡领钱、缴费。
■追访
目前,河北省部分农村超市、便利店已安装了POS机。
城镇居民医保人均补贴再增
已 实 施
■政策
2014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40元,达到320元。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70%以上和75%左右,进一步提高支付比例。
■追访
该政策已落实。目前城镇医保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支付限额分别达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当地居民年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且均不低于6万元。
11设区市全部建立城镇居民门诊统筹制度,报销比超50%。石家庄、唐山试点大病医疗保险已有3000余人受益,今年将全省推广。
企事业退休领养老金资格认证一年一次
已 实 施
■政策
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由3个月或半年认证1次,统一改为1年认证1次。同时,建立参保离退休人员冒领养老金举报奖励制度,开展网络认证等措施保障基金安全。
■追访
目前,全省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均为一年一次,身在异地的可通过QQ等方式网络认证。行动不便的,社保经办机构可根据情况,上门服务。
银行卡助农服务点覆盖九成以上行政村
推 进 中
■政策
2014年实现全省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行政村覆盖率达到90%以上。尝试开展跨行转账和取款,开通信用卡还款及代缴费等。
■追访
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已经试点多年。
“春蕾计划”审批权限下放至县级
已 实 施
■政策
“春蕾计划”(资助贫困女童就学)、救助贫困先心病儿童爱心工程、“安康计划”等,审批权限下放到县(市、区)级妇联。
■追访
需要救助的妇女儿童,可直接向县(市、区)级妇联提出申请。县(市、区)级妇联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安排救助种类,并由其负责向上级部门沟通协调。
职工退休信息提前审核认定
推 进 中
■政策
办理职工退休手续实行职工年龄、工龄、岗位等退休信息提前审核认定,职工到退休年龄,即可凭认定登记卡直接办理相关手续,计发退休待遇。
■追访
各具体经办地进展情况不同,“提前认定”经办业务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市、县每月都举办残疾人专场招聘会
推 进 中
■政策
组织完善省市县残疾人就业培训基地建设,省市县三级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基地达到200家以上。市县人才市场普遍建立残疾人就业服务窗口,每月举办1次小型招聘会和就业援助专场招聘会。
■追访
目前,河北省人才市场已设立残疾人就业服务窗口,并每月举办残疾人就业专场招聘会。市、县人才市场定期开展残疾人专场招聘活动仍在推进中。
公积金提取
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简化
■政策
简化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因购买自住住房或偿还住房贷款第二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只需提供身份证、婚姻证明等必要证件。
■追访
详情请咨询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官网:www.hebszgjj.gov.cn; 公 积 金 查 询 电 话 :0311-87903456)。
宅基地
实行规范有序的宅基地退出、流转机制
■政策
开展农村宅基地清理工作,把空心村治理与宅基地审批挂钩,实行规范有序的宅基地退出和流转制度。
■追访
《河北省就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提出若干意见》今年2月发布,要求在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前提下,研究探索建立农民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对自愿退出宅基地的给予经济补偿。
基础服务
公益蔬菜市场将10即达
推 进 中
■政策
以“便民利民、10到达”为原则,规划设立或改建扩建公益性蔬菜零售市场。对原有菜市场逐步进行标准化改造。每个县城至少建设1个便民市场,同时为提高蔬菜自给率适当建设保证本地菜供应销售的小型蔬菜批发市场,调整扩大综合性农产品批发市场蔬菜经营区域。
■追访
本报讯(记者黄亮)目前正在稳步推进中。改扩建公益蔬菜零售市场、县乡便民市场和村农家店,共涉及92个重点项目,目前已完成65个。
节假日也得能办理户籍业务
石家庄已实施
■政策
取消首次申领《居民户口簿》工本费收费,推行周末、节假日预约办理制度。
■追访
本报讯(记者李媛蔡丽)我省从2013年1月1日起取消首次申领《居民户口簿》的工本费,只有补办时才需缴费。
石家庄市已实施节假日户籍业务受理服务。如需在非工作日办户籍,可登录“燕赵警民通”网站,进入石家庄公安局页面,查询各派出所地址及电话,预约办理。省会居民有其他
户政问题,可拨0311-86863097。
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提高
已 实 施
■政策
自2014年7月1日起,调整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由现行的城乡居民生活保障标准,放宽为城乡居民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
■追访
本报讯(记者李媛)该标准已调整完毕。了解更多法律援助信息可拨司法行政热线12348咨询。
对特殊群体上门提供公证服务
已 实 施
■政策
乡镇依托法律服务所、司法所建立公证联络员制度,定期到乡村、社区办理公证业务;实施公证预约服务,对年老体弱、孤寡残病或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提供上门服务。
■追访
公证预约及上门公证服务是石家庄各级公证机构一直推行的便民利民措施。针对年老弱病残当事人,各级公证机构还会视情况减免费用或免费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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