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批准,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2014]001-013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石国土资[2014]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批准,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2014]001-013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地块的空间范围须符合城市规划管理的有关要求;出让范围内的树木、供电设施等,受让方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上地下有管线或地下有构筑物、人防及其他设施等,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保障性住房配建 | 回迁情况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2014]001号 | 东至黎明街、西至中华大街南至自强路、北至中山路 | 47825.5 | 商服 | ≤8.5 | ≤65% | ≥15% | 40 | 143000 | 100 | 42900 | ||
[2014]002号 | 和平西路以北、市建职工宿舍以东、省农行宿舍以西、省外贸宿舍以南 | 6122.3 | 城镇住宅 | ≤2.0 | ≤28% | ≥25% | 按照项目总建筑面积10%(5%为廉租住房、5%为公共租赁住房)以上比例配建公共保障房 | 70 | 4000 | 50 | 1200 | |
[2014]003号 | 西祥街以东、石清路以北、赵三街旧村以南 | 19553.63 | 商服 | ≤4.17 | ≤45% | ≥20% | 40 | 14900 | 50 | 4500 | ||
[2014]004号 | 新合街以西、西焦北路以北、省直宿舍以东 | 15451.5 | 住宅、商服 | ≤2.4 | ≤28% | ≥25% | 按规划住宅总建筑面积扣除回迁安置面积后5%的比例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 | 回迁房总建筑面积34646.55平方米 | 70、40 | 11900 | 50 | 2400 |
[2014]005号 | 建华北大街以东、石德铁路以南、旧村回迁区以西、翟西路(规划路)以北 | 25755.9 | 商服 | ≤5.5 | ≤55% | ≥20% | 回迁房总建筑面积96128平方米 | 40 | 29800 | 50 | 6000 | |
[2014]006号 | 建华北大街以东、旧村回迁区以西、翟西路(规划路)以南、光华路以北 | 39261.6 | 商服 | ≤5.5 | ≤55% | ≥20% | 回迁房总建筑面积147143平方米 | 40 | 45400 | 100 | 9100 | |
[2014]007号 | 青园街以西、塔南路以南 | 15544.47 | 住宅、商服 | 地上建筑面积≤86958.7平方米 | ≤30% | ≥30% | 具体见公开出让文件 | 回迁房总建筑面积56122.23平方米 | 70、40 | 12700 | 50 | 2600 |
[2014]008号 | 民心河东线以东、跃进路以南、建华北大街以西、中山路以北 | 62588.34 | 住宅 | ≤3.5 | ≤25% | ≥30% | 回迁房总建筑面积268651平方米 | 70 | 60500 | 100 | 12100 | |
商服 | ≤6.0 | ≤40% | ≥20% | 40 | ||||||||
[2014]009号 | 时光街以西、西岗头旧村以南 | 127975.1 | 城镇住宅 | ≤2.95 | ≤25% | ≥30% | 按照项目总建筑面积10%(5%为廉租住房、5%为公共租赁住房)以上的比例配建公共保障房 | 70 | 81000 | 200 | 25000 | |
[2014]010号 | 古城西路以南、赵二街回迁区以西、规划路以东 | 20361.49 | 城镇住宅 | ≤3.2 | ≤25% | ≥30% | 按规划住宅总建筑面积扣除回迁安置面积后5%的比例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 | 70 | 14900 | 100 | 3000 | |
[2014]011号 | 中山路以南、苑西街以西 | 11587 | 商服 | ≤5.3 | ≤45% | ≥20% | 回迁房总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 | 40 | 10700 | 50 | 2200 | |
[2014]012号 | 西古城以东、体育大街以西、石太高速以南、四水厂路以北 | 70191.85 | 城镇住宅 | <2.77 | ≤25% | ≥30% | 按规划住宅总建筑面积扣除回迁安置面积后5%的比例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 | 具体见公开出让文件 | 70 | 44300 | 100 | 9000 |
[2014]013号 | 西古城以东、体育大街以西、石太高速以南、四水厂路以北 | 48125.6 | 城镇住宅 | ≤1.51 | ≤25% | ≥30% | 按规划住宅总建筑面积扣除回迁安置面积后5%的比例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具体见公开出让文件) | 具体见公开出让文件 | 70 | 28300 | 100 | 6000 |
注:1、具体规划要求以规划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要点)为准。
2、竞得人应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间进行建设,并在项目开工、竣工时,向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书面申报。
二、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申请,不接受自然人申请。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单位,不得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2014]002、004、007、008、009、010、012、013号地块竞买申请人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2014]001号地块竞买人必须依法取得建设项目涉及国家安全事项许可。
三、本次公开出让地块采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并以公开出让文件为准。
2014年1月16日9时至2014年1月29日17时,申请人到石家庄市地产交易市场(槐安东路161号)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应于2014年2月11日17时之前,到石家庄市地产交易市场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申请文件。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申请文件的,并经审查,完全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于2014年2月12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2月10日17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时间和地点:
挂牌时间为2014年1月27日9时至2014年2月13日14时30分,挂牌地点为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拍卖厅(槐安东路161号)。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石家庄市地产交易市场(槐安东路161号)
联系电话:(0311)88633643 (0311)88623707 (0311)88633682
联 系 人:张洪波 苗书合 王贺忠
[2014]001号地块交纳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石家庄市地产交易市场
开 户 行:建行和平东路支行
账 号:13001615308050510709
[2014]002-008号地块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石家庄市地产交易市场
开 户 行:民生银行广安大街支行
账 号:1011014210001448
[2014]009-013号地块交纳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石家庄市地产交易市场
开 户 行:河北银行华兴支行
账 号:623012021000000050
符合条件的境外竞买人以外币支付保证金的,其缴纳的保证金数额根据保证金到账截止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换算。外资交纳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石家庄市地产交易市场
开 户 行:建行和平东路支行
美元账号:13014101000220100317
港元账号:13013101000220100347
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1月7日
推荐阅读:近日,中指研究院发布了《2014年1月中房指数系统百城价格指数报告》,涨幅居前十位的城市依次是:张家港、保定、衡水、北京、威海、泉州、邯郸、东莞、江阴、东营,我省3个城市房价环比涨幅位列前十。其中,保定、衡水环比涨幅分别为2.51%、2.28%,居前三,超过了北京的涨幅。邯郸涨幅为1.81%。
根据报告,唐山房价涨幅为1.12%,新建住宅样本平均价格为6345元/平方米;秦皇岛分别为0.63%、6984元/平方米;石家庄分别为0.43%、6494元/平方米。我省入统7个城市,只有廊坊房价环比下降1.09%,新建住宅样本平均价格为7196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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