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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禁止中介代收房租赚取差价 官办中介在哪里?

北京晚报  2013-05-22 15:44

[摘要] 5月13日,《北京市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其中明确规定拟禁止房屋托管,即中介代收房租赚取差价。《办法》一出台就被消费者看做福音,在房产买卖和出租交易中的大量不合理潜规则和“霸王条款”,都成为打击对象。

5月13日,《北京市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其中明确规定拟禁止房屋托管,即中介代收房租赚取差价。

《办法》一出台就被消费者看做福音,在房产买卖和出租交易中的大量不合理潜规则和“霸王条款”,都成为打击对象。

其实,就在一年前,2012年5月底,消费者也听到过一个消息,本市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稳定房屋租金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同样令很多消费者寄予厚望,特别是《意见》中提到的“官办中介”。由政府出面成立的官办中介,被认为将让房产交易更可靠规范,保证交易双方利益。

一年过去了,在新《办法》出台之际,老《意见》中提到的“官办中介”在哪?有没有发挥它应有的功用?

官办中介有何功用?

在2012年5月31日发布的《意见》中,对官办中介的描述是这样的:鼓励市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成立国有房屋租赁经营机构,接受房屋所有权人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人的委托,集中开展房屋租赁经营,并对受托租赁经营房屋进行日常维护等服务。

《意见》中的“国有房屋租赁经营机构”被广泛解读为“官办中介”。《意见》对成立“官办中介”的初衷也进行了解释——为进一步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稳定房屋租金,促进房屋租赁市场健康发展,维护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快形成多层次的住房供应和消费体系。

“当时,我们认为,官办中介会租房和二手房买卖一把抓,成为房产中介市场的巨无霸”。陈爽(化名)在房产中介市场浸淫十多年,当听到“官办中介”这一概念出台时,他和同行们都开始提心吊胆。

“官方的意思好像是说,房屋租金和二手房价格的不稳定跟中介的不规范有关。但其实,最近几年房地产市场的爆发式增长,也让中介机构经历了洗牌。小型的、不正规的中介已经没有生存之地,大型的、连锁服务的正规中介机构,都主打服务牌,尽可能地跟交易双方都保持良好合作关系。而且现在互联网信息发达,大家对租金、二手房价格都心里有数,不会有太大出入。”

陈爽说自己当时很担心,官办中介这种“既当裁判、又当球员”的机构,会让他这样的房产经纪丢掉饭碗。

在《意见》发布后一个多月的时间,陈爽看到一条新闻,他以为“官办中介”挂牌了。

2012年7月23日,北京市存量房(库存待售的二手房)交易平台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市场有限公司成立揭牌仪式在北京隆重举行。新成立的存量房交易平台,由北京市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北京市房地产交易所、市保障房建设投资中心共同出资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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