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导读:地下室出租住人最高罚3万 今年已查600余起
解读:前期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因开发建设单位分期开发,造成小区配套设施和绿化环境等未能达到购房合同约定标准的,物业收费应适当减免,差额由建设单位补偿物业企业。房屋交付后空置一年以上的,物业服务费按实际运行费用适当减收。物业服务合同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另外,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自物业交付之日起按月缴纳物业服务费。已纳入物业服务范围但物业尚未交付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的,物业服务费由开发建设单位缴纳。物业服务合同有约定的,物业服务费可以预收,预收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年。
停车缴费不代表有“看管”责任
“不少业主认为缴了停车费,物业就要对他的车负责到底,车停在小区里被偷了或被损坏了,都找物业赔偿。按规定,这已超出了物业管理的范围。”德兴路一小区物业刘经理有些无奈地说。
近几年,私家车逐年递增,导致许多住宅小区停车需求逐年增加。那么,车位租赁费如何收取?外来车辆进入小区该不该收费?新办法对小区停车费、车位费等问题都作了明确的界定。
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车库内的车位使用人应当缴纳停车服务费。停车服务费包括车库、车位的设施设备运行及维护、保洁、秩序维护、购买公众责任保险等发生的费用。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对汽车或非机动车辆有看管要求的,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另行约定。
已购买车位但未停放车辆的,停车服务费应当适当减收。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汽车的,应当缴纳车位场地使用费,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确定,所收费用属全体业主共有。
物业服务企业对车辆实行出入证管理的,应当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免费配置出入证。因遗失、损坏需要补办的,可以适当收取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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