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土资源部10日公布五部门通知,明确将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实施进程,强调要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奠定产权基础。
国土资源部10日公布五部门通知,明确将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实施进程,强调要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奠定产权基础。
这标志着包括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在内的“农房”,正式纳入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统一登记实现“城乡统一”。
据悉,由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住建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联合下发的通知明确要求,结合国家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有关要求,将农房等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纳入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的工作范围,实现统一调查、统一确权登记、统一发证。
据介绍,这是国务院同意建立不动产登记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以来,有关部门首次联合发文,明确阐述不动产统一登记“城乡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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