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现代农业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冀政办〔201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推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土地流转列入重要议程,立足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政策措施,积极稳妥有序推进。要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经费,加强县、乡两级农经机构队伍建设,支持基层把工作往深里做,往实里做。农业(农经)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加强管理和协调服务。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积极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取得实效。
(二)加强典型培育。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培育一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的好典型,由点到面,形成由区域影响力的示范片、示范园区,让农民现场看、现场学,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
(三)搞好宣传引导。各新闻媒体要积极宣传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规模经营的好经验、好典型、好做法,充分调动基层干部群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以及农业科研院所等投身农业建设,发展规模经营的积极性,为全市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规模经营营造良好氛围。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2014年6月30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7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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