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看似没变,其实已大变。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对于“房价”、“房地产调控”等热点话题虽未置一词,但有关“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以及“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等重大基础性改革举措。
调控新路从压低市场需求到增加供给
3方向
1.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2.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3.政府工作重点是做好保障房的建设和分配,形成各方共同参与的局面。
业内认为,对于年内部分城市高达30%的房价飙涨,政府不再从压低“需求”着手,而是调整思路增加“供给”。
10月29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要千方百计增加住房供应,同时要把调节人民群众住房需求放在重要位置”,“总的方向是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
曾参与上海市住房制度改革的浦东改革与发展研究院房地产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李战军判断,梳理全会前后中央关于房地产的表态可见,楼市调控政策已出现三大调整方向。
拆利益链纠正单纯以GDP评政绩的偏向
3措施
1.革新考核体系;2.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3.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洪平凡说,与他国不同,中国房地产还涉及诸如户籍、土地财政、征地等复杂因素。这些问题的核心之一在于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开发商赚取利润而政府收取高额的出让金。高地价、高利润下,高房价在所难免。
如何拆解这一利益链?根本一点,革新考核体系,“去GDP崇拜”。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更加重视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社会保障、人民健康状况。同时,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
与此同时,还需完善土地制度,革除土地财政的弊病。正如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许正中教授所说,有的地方是“一房多吃”,既吃土地出让金,又吃转让住房的交易税、个税。这既有先前过分考核GDP所催生的地方投资冲动,又有地方财权与事权不匹配所导致的“借地生财”的原因。
对此,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逐条提出解决之道:一方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另一方面,完善土地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并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同时,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分配机制。这为限制地方对土地的攫取提供了制度安排。
顶层设计建立统一规范成熟稳定的体系
四种关系
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要处理好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和市场化的关系、住房发展的经济功能和社会功能的关系、需要和可能的关系、住房保障和防止福利陷阱的关系。
一个目标
满足群众基本住房需求、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目标。
两大体系
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体系和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
三个支撑
中国房地产政策的完善还需经济、社会和政治等体制上的切实改革相匹配,包括改革考核体系、完善土地政策、革新财税体制等。
“加强顶层设计,加快建立统一、规范、成熟、稳定的住房供应体系”,是深化房地产改革的必然要求。
十八届三中全会前夕,受邀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会上授课的清华大学教授刘洪玉曾指出,有许多房地产调控政策是为了应对市场出现的短期问题,政策随市场环境的变化不断反复、叠加,未形成科学、合理、清晰的政策体系。一些政策短期内似乎取得了效果,但长期来看,又引发许多新问题甚至是更严重的问题。
如何破局?急需顶层设计。综合专家观点,这一顶层设计至少已包含四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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