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北京最大小产权房区域开拆

北京日报  作者:耿诺  2013-11-04 10:05

[摘要] 数十台工程车朝着13栋楼“挥臂”,上下一摆就掀开两层楼的墙皮;长臂顶端的钻头拦腰横穿了竖立的混凝土柱,楼体渐歪如半山倾覆,慢慢滑落溅起几丈高的浮土。上个周末,昌平区向本市已经查处的最大“小产权房”区域开刀,拆除了阳坊镇东贯市村内,建设在集体用地上的13栋楼,共达4万平方米。

 

十年间一块地八易其手

“这么大体量的小产权房好在还没对外销售,也没有住人,才能拆除得如此顺利。”昌平区政府相关负责人说。

这块地原本属于东贯市村经济合作社。1991年,这里原本是宏光肉鸡场,但由于经营不善。1998年,这块地就被抵押贷款,抵押给了当时的信用社。信用社于2003年11月底将土地资产处理给了北京龙蛰商贸有限公司。

在《北京市昌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中,这片现状是建设用地和林地的土地,将做成一般农用地。就在2006年12月30日,龙蛰将这一地块的业主,变更为北京施耐通电气技术有限公司。2010年1月10日,施耐通又将这一地块出租给了北京龙聚天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这一公司又在2010年2月18日将地块转租给苏金权。

在苏金权拿到这块地的租赁合同后10天,立刻将其分租给赵某、叶某。其中赵某拿到了12亩土地,叶某拿到30亩土地。而叶克明则又在不到一个月后,先后将18亩地租给了方志平和张拥军。

土地沉寂了1年零1个月,苏、赵、叶、方和张5人,就开始在各自租赁的土地上建房。

目前,北京龙蛰商贸有限公司和北京施耐通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仍在营业。市工商局网站中并没有“北京龙聚天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却有一家“北京龙聚天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这一公司已经在去年11月份注销;系统中还显示出一家2007年成立的“北京龙聚天成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注册地改为西城区,同样拥有房地产投资咨询经营资格。由于法人代表不同,从公开系统中无法查询这些企业是否有关联。

下罚单违法者东躲西藏

今年,市国土资源局发布了处罚决定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6条款规定,对苏金权等5人做出行政处罚。即责令相关人等退还昌平区阳坊镇东贯市村的集体土地,限期15日内拆除未经批准占用此处集体土地建设的楼房和平房,恢复土地原貌。

但这些处罚决定书却石沉大海。施工现场负责人赵某称自己可以代理,然而主要的5人并没有给予回复。

2013年9月6日,阳坊镇终于联系上赵某,并再次将《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送达。赵某称,自己虽然并非5人之一,却是“小股东”。会议上,镇政府通知两人在9月25日前自行拆除违法建设。

随后,相关人员消失了。阳坊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65条、《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68条和《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的若干规定》第15条规定,决定从10月31日起对违法建设予以强制拆除。

罚单中还显示,苏金权就住在房山区窦店,而其联系电话在昨日晚间接通后,对方却对记者称“没这事儿啊”,并称从未收到过处罚决定。而此前一直自称“小股东”的现场负责人赵某,却改口称自己为“打工的”。并在周末对市级调查人员大倒“苦水”,称自己所建的平房“不是违建”。

阳坊镇提供的影像证据显示,除了书面告知之外,拆违当天还专门留了半天供现场施工人员搬东西,赵某也在现场。“现场新盖的钢板房下是和其他楼一样的地基,而现场的平房也没有履行规划手续,这次都认定为违建,一并拆除。”阳坊镇拆违办负责人说。

推荐阅读:中国城市建筑短命频现 寿命不到30年浪费严重

9月份 , 上世纪云南高楼———昆明市老工人文化宫爆破拆除,“寿命”不到30年。云南省委书记秦光荣在昆明城市规划建设调研座谈会上表示,昆明市大拆大建割裂了城市历史文脉,导致满目“水泥森林”,是对昆明的毁灭性打击。记者在一些城市调研获悉,“建筑短命”正成为城市“通病”,现在不少城市拆除的都是上世纪80年代建筑,而当下规划失当、品位低劣的建筑又成为未来拆除对象。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本文导航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石家庄特价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