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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某开发商:我违法了,我要告业主!

石门楼市2018-08-09 00:38:31

怪事年年有,今年超级多。业主起诉开发商的事情屡见不鲜,开发商状告业主的例子也很多见,但你听过开发商因为自己违法而反告业主吗?8月1日,大秦直道刊发的一篇《西安开发商:“我违法了,我要告业主!”》,关注了西安房价上涨后,不少西安开发商通过“自己违法销售,状告业主”的方式来毁约的现象。无独有偶,最近石家庄也出现了这样的奇葩事:

市民张女士全款买了一套房子,交房日期一拖再拖,终于等到要收房了,没想到房子收不成,却被开发商提起仲裁——要求之前签订的购房协议无效。这怎么能不让人气愤呢?

视频来源|民生关注

事情是这样的~

2015年底,张女士全款80多万购买了东岸尚园的一套房子,并与河北碧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东岸尚园认购协议》,协议中约定2015年12月31日交房。购买的时候,房子主体已经封顶了。据张女士说,当时项目宣传已经有3个证件了。

今年5月份,小区3号楼2单元的业主陆续接到开发商通知,可以收房了。然而张女士却没有接到收房的通知。经过了解,开发商表示水卡、电卡出现问题,所以没有通知张女士收房。

之后,开发商通知了张女士收房,双方由于延迟交房的补偿款、房屋阳台面积、水电暖燃气等问题未协商成功,并且由于相关部门协调,建议业主要等一些事情协调好之后再收房,张女士与其他业主暂时没有收房。然而张女士听到了她的房子被卖的消息。

张女士没想到开发商会有此行为,随即表示答应开发商的条件,然而开发商却表示已经向石家庄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记者在业主提供的这份《仲裁申请书》上看到:自被申请人购房至今,东岸尚园项目不具备项目五证,根据《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相关规定,申请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被申请人签订的《东岸尚园认购协议》应当认定无效。

除了张女士之外,还有另外五位被提起仲裁的,这五位当中还有是因为户口不在石家庄而被提起仲裁。还有业主当初买房时只缴纳了首付款,现在开发商要求只有把剩余房款一次性交清才能收房。几十万的房款,一些业主还有没有缴纳,也被提起仲裁。由于该项目交房是分批次交房,现在开发商如此做法,还未交房的一些业主十分担心自己成为下批被仲裁的业主。

随后,记者跟随张女士一行到东岸尚园办公地点了解情况,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东岸尚园项目的土地证正在办理当中,目前一个证件都没有。针对张女士反映的自己的房子已经被卖给他人的情况,该工作人员表示并没有卖与他人。

视频来源|民生关注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

我国《合同法》第58条的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协议无效对购房者来说有哪些损失呢?

1、利息损失

2、房屋价格上涨带来的差价损失

时至今日,石家庄房价早已非往昔可比,大涨之后,最尴尬的还属文中业主们,似乎自己买了房,认购合同也签了,就赶在房价大涨前上了车。可还没等到收房,开发商就要依法作废合同。

那么问题来了,这趟顺风车到底是赶上了,还是错失了?来源 | 综合自大秦直道、民生关注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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