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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补刀?网签不是想撤就能撤!石家庄新规仅两种情形可撤销备案

风之子2017-09-28 17:16:02

政策|数据|土地|房企|原创|观点

9月23日,石家庄市发布了《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补充意见》,新政宣布自发文之日起,新购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石家庄也正式集齐了“限购、限贷、限价、限售”四个楼市调控大招。新政同时规定购房时间以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新政解读

新政发布后第四天,石家庄市住建局发布《关于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通知》,对于发文目的,通知的表述是为了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其实根本目的是为五年限售政策的落地执行保驾护航。

根据的通知规定,只有两种情形可以申请申请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

  1. 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生效的判决、裁决,认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解除的;

  2. 因购房人死亡,继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

与2016年10月27日石家庄住建局发布的编号石住房[2016]283号通知相比,去掉了“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以下简称“买卖双方”)已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这一条规定。根据住建局此前发布的公告中,只要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向住建部门申请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今后想要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难度将大大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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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石家庄住建局发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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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限售

以下为通知原文: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通知

石住建办[2017]310号

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现就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事宜通知如下:

一、下列情形可申请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

1、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生效的判决、裁决、认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解除的;

2、因购房人死亡,继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

二、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需提交的资料:

1、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申请表;

2、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3、死亡证明及公证处公证书;

4、收回《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三、所退房源在“石房网站”公示。

四、通知适用于石家庄市桥西区、新华区、长安区、裕华区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关于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通知》(石住房[2016]283号)同时废止。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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