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众问题:傲湖铂岸部分地块和雅都园卖的是同一位置的房子,但是不同的开发商在卖,都卖13号楼,这种情况下怎么办呢?以后的产权是谁的?买了傲湖铂岸的业主又应该怎么办呢?
河北硕坤律师事务所杜丽娜律师:业主需要查验的是证件办理到了哪个开发商名下。
根据市政府网站的回复,经高新区行政审批局了解,位于高新区金沙江道南、京珠东路东,建设单位:石家庄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的第壹街区·怡景园(13#住宅楼)已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手续。所以这栋楼是在安居工程名下,如果没有项目转让的情况,这栋楼的产权是属于安居工程的。
已购房业主需要和开发商就房子出售情况进行协商,找到具体解决的办法。
对于开发商合作共同开发的项目需要注意的是:开发商合作是内部问题,但对于项目而言应该是在一个主体名下,购房者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主体的相对应。
石家庄广播电视台经济广播1009城市之声(FM100.9 AM1431),每天中午11:00-12:00,《家有好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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