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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鼓励商服建筑发展新兴产业

石家庄新闻网   2018-07-04 14:10

[摘要] 《关于进一步推进商业服务业用房去库存的意见》出台

《关于进一步推进商业服务业用房去库存的意见》出台

鼓励商服建筑发展新兴产业

本报讯(记者 宋 钧)日前,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商业服务业用房去库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今后,我市将适当降低商服用地供应总量,鼓励利用现有的商业办公建筑发展“大众创业”、“互联网+”等国家政策支持的新兴产业及养老康复、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等产业。

“针对我市商业办公用房库存较多,消化周期较长的现状,我市将进一步合理安排商服用地供应规模和时序,调控土地供应节奏。”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我市房地产市场长期、健康发展为目标,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和市场需求情况,科学制定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适当降低商服用地供应总量。

下一步,我市将认真分析商业服务业用房库存情况,掌握存量商业服务业用地、科技研发用地数量和规划可建面积情况。对调查数据显示商业服务业用房库存较大、消化周期较长的区域,及时根据调查结果确定新建项目中的商业服务业用地比例,按程序调整用地性质。

《意见》明确,对于已出让或划拨、已开发的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原则上不再调整为居住用地;对于未出让或划拨、未开发的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如位于新客站、老火车站、北站等区域规划的商业服务业核心区,原则上不再调整为居住用地。对于调查数据明确商业服务业用房库存较大、消化周期较长的区域,在满足环保、日照、公共设施配套等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允许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申请调整为居住或其他用地性质,并结合控规动态维护方案合理确定调整比例,调整为居住用地的比例不应超过原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的70%。调整后,国土部门相应调整土地出让金

此外,已供地的商业办公项目、已开发的商业办公设施,减缓预售许可办理速度,以减少上市量,减小市场库存量;已办理预售许可、不动产登记的,鼓励自持物业进行经营租赁,或发展其他功能。

《意见》指出,未来,我市将鼓励利用现有的商业办公、工业仓储建筑发展“大众创业”、“互联网+”等国家政策支持的新兴产业及养老康复、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等产业。对于商业办公类建筑,变更使用功能后仍为民用的建设工程,申报消防设计审核(备案)时,不再重新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于工业仓储类建筑,变更使用功能为民用的建设工程,且满足相关环评、安评要求,规划部门出具相关意见后,再行办理消防设计审核(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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