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民法院组织法修订草案二审稿,19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其中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要求法官从事超出法定职责范围的事务。
人民法院组织法修订草案二审稿,19日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其中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要求法官从事超出法定职责范围的事务。
草案二审稿规定,对于领导干部或者人民法院内部人员干预司法活动、插手过问具体案件处理的,办案人员应当拒绝并全面如实记录,由有关机关根据情节轻重追究行为人的责任。
草案二审稿还规定,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庭长、副庭长,由人民法院院长提请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有的常委委员、部门、地方提出,人民法院的庭长、副庭长也应当由人大常委会任免,草案二审稿对此予以明确。同时,二审稿还增加了“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本级人民法院的工作实施监督”的规定。
此外,为了进一步明确指导性案例的性质和功能,草案二审稿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发布指导性案例,供法官在审判案件时参考。 ■文/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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