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房地产税立法的一举一动备受社会各界关注。有代表委员和业内专家表示,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需完善一揽子政策组合,建立长效机制。
房地产税立法的一举一动备受社会各界关注。有代表委员和业内专家表示,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需完善一揽子政策组合,建立长效机制。
政协委员、财税专家贾康表示,房地产税有多重功能,包括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优化政府职能、调节收入分配、配合提高直接税比重等。单纯控制房价并不是房地产税要达到的主要目标。
2011年,我国在上海和重庆率先试点对个人住房开征房产税。人大代表、重庆市律师协会会长韩德云认为,其效果如何,还需要更长时间、从更大的范围去观察。
“重庆房地产市场这些年相对平稳,这与充分的土地供应量、大量公租房的建设、人口净增长速度平稳等因素都有关系。房地产税只是其中因素之一,其占税收的份额也非常小。”他说。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建立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要充分考虑到房地产市场特点。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提出,要完善一揽子政策组合,引导投资行为,合理引导预期,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
贾康认为,中国房地产业的长期健康发展,需要有相应的土地制度、住房制度,以及税制、投融资制度等。房地产调控政策要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目前看,长期治本的政策还不够,必须要做好基础性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
本届人大常委会把制定房地产税法列入5年立法规划。韩德云说:“方向是明确的,就是要继续加快推进研究征收房地产税的进程。但各地的实际情况差距很大,要综合考虑地区差异、市场差异,适时出台相关法规。”
人大代表、民建中央副主席辜胜阻表示,房地产政策不能搞“一刀切”,要坚持分类指导、因城施策,对不同地区、不同城市的房地产市场在土地、金融、税收等方面实行差别调节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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