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老父亲欲要回属于自己的房产将儿子诉至法院,儿子当庭也承认争议房产确为父亲所有,可为何法院终驳回了这位父亲的诉讼请求呢?近日,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一起父子间所有权纠纷的民事案件。
老父亲欲要回属于自己的房产将儿子诉至法院,儿子当庭也承认争议房产确为父亲所有,可为何法院终驳回了这位父亲的诉讼请求呢?近日,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一起父子间所有权纠纷的民事案件。
老赵和小赵系父子。2007年8月,老赵因急需办理房屋抵押贷款,便将自己名下位于石家庄市建胜路上的一套房屋,以虚假买卖形式过户到小赵名下,并到房管局办理了房屋产权证书。随后的9年里,小赵名下的这套房屋一直还由老赵对外出租,小赵从未实际占有。而今,年近七旬的老赵欲将这套房产再过户到自己名下,可是由于这套房屋的贷款尚未还清,房管部门无法为其办理过户。为了尽快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老赵便将儿子小赵诉至法院,希望通过法院确认诉争房屋的所有权。庭审中,小赵对父亲老赵的陈述没有提出任何异议。
可法院审理后却认为,老赵所诉之事,小赵均予以认可,双方实际上并不存在纠纷。同时,小赵在办理房产证后,其所有权便受到了法律的保护,且小赵已婚,所涉的房屋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小赵个人无权作出处分,老赵的诉讼请求可能会侵害案外人——儿媳的合法权益。因此,法院依法驳回了老赵要回房产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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