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石市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应建立司法机关与银监会、工商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平台,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切实完善案件线索移送制度,适当将侦查工作前移,以获得佳刑事取证时机。工商、金融、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原标题:石市中院首发非法集资案白皮书 )
近几年,非法集资案件频发,受害群众人数越来越多,涉案金额越来越大。那么该如何进行打击和防范呢?
“打击和预防非法集资类犯罪活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石市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应建立司法机关与银监会、工商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平台,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切实完善案件线索移送制度,适当将侦查工作前移,以获得佳刑事取证时机。工商、金融、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建议在全市范围内建立房地产开发、土地征用等重大项目向市金融办备案制度,采用适当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公布或向普通民众提供查询服务。银行等金融机构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自然人银行账户频繁进行现金收付、一次性大额存取现金、短期内相同收付款人之间频繁发生资金收付且交易金额接近大额交易标准等可疑情形进行监管,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将有利于案件的及时发现和查处。
另外,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新兴产业,目前监管部门职责不明,国家应尽快出台相关政策法规,明确登记机关、业务主管部门、业务监管部门及其监管职责,地方政府也要统一协调,农业、银监、工商等有关职能部门要分工协作,才能使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有序发展,减少直至杜绝非法集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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