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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市行动 2014全国各大城市楼市调控政策盘点

娄底新闻网   2014-08-24 08:15

[摘要] 8月16日,哈尔滨宣布楼市限购松绑,至此全国46个限购城市中,只剩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南京、三亚等9个城市尚未松绑,而已经解除限购令的城市超总数八成。但总体来看,限购松绑对楼市拉动效果有限。

 

7月18日起,海口市中止执行商品房限购政策,不再要求购房人提供住房套数证明。

7月19日起,苏州市取消对90平米以上住房的限购政策,本地人及外地人都可直接在苏州购买90平米以上的房屋,对于90平米以下的房屋仍继续执行以往政策。

7月28日起,西安市取消60平方米以下住房限购政策。

7月28日起,石家庄市取消限购。

7月29日起,杭州市调整限购政策,从7月29日零时起,购买本市萧山区、余杭区住房(含商品住房、二手住房)不需提供住房情况查询记录;购买主城区140平方米及以上住房(含商品住房、二手住房)不需提供住房情况查询记录。

7月29日起,温州市放开住房限购政策,在房屋交易登记时不再核查现有住房情况,在外温州人和新温州人在温购房享受与温州市户籍居民同等待遇。

7月31日起,宁波市正式取消住房限购。从7月31日起,购买宁波市各县(市)及鄞州、北仑、镇海、高新区住房(含商品住房、二手住房),不再需要提供家庭住房情况查询证明。购买海曙、江东、江北中心城区二手住房的不再提供家庭住房情况查询证明。

8月1日起,青岛市调整购房政策,对部分房源放开限购。对黄岛、城阳两个区的住房放开限购政策;对市南、市北、李沧、崂山四个区套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含144平方米)的住房放开限购政策,套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的住房继续执行限购政策。

8月1日起,在徐州市区购买商品房不再提供限购查询证明,签订并打印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不再需要输入查询证明号码。

8月1日起,绍兴市停止执行已实行三年的、对非绍兴市户籍居民家庭限制购房的政策。与此同时,绍兴的首套房贷款首付比例也将按各家银行的限执行,二套房则以拟购房家庭实际拥有的住房数量作为认定标准,不考虑购房贷款次数。

8月1日起,金华市区暂停执行住房限购政策。

8月2日起,合肥市取消限购。自2014年8月2日起,购房人在本市范围内购买住房(商品住房、二手住房)时,无需提供居民家庭住房信息查询证明。

8月4日起,太原市已正式取消限购。太原市房管局发布的《关于调整我市住房限购政策促进省城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解除住房限购政策:本地户口的居民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房)在办理网签及权属登记时,不再需求提供住房套数查询证明,产权登记部门在办理相关业务时,不再对购房人的房屋套数进行查询。外地户口的居民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房)在办理网签及权属登记时,不再需求提供住房套数查询证明,也不再要求提供社保或纳税证明。产权登记部门在办理相关业务时,不再对购房人的房屋套数进行查询,也不再收取社保或纳税证明。

8月6日起,长沙市已经正式解除了楼市限购令。

8月7日起,佛山市取消限购,不发红头文件。限购针对个人:本地户口每人限购2套,不针对家庭。外地户口个人可购买1套,不需要社保及完税证明。

8月9日起,在郑州市内五区(中原区、管城区、惠济区、二七区、金水区)、郑东新区购买住房时不再要求购房者提供住房套数证明以及居住、纳税和社保等情况证明。

8月11日起,昆明市正式取消限购,居民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的,在办理签约、网签以及房屋权属登记时,不再要求提供居民家庭住房情况查询证明;同时鼓励到昆明务工的外来人员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在办理住房权属登记时,不再要求提供一定年限的纳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8月11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规定将从政府回购普通商品房用做保障房源、异地购房者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以及住宅产业化建设项目资本金监管减半等五方面促进湖南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8月12日起,南昌市全部区域取消限购,在南昌购房不再受套数限制。

8月8日,福建省住建厅发布“闽八条”(《省住建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8月14日,“闽八条”厦门实施细则———《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送审稿),在厦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讨论通过。其中规定,8月15日起,岛外四区将全面放开住房限购;岛内思明、湖里非普通商品住房不执行限购。

8月16日起,哈尔滨市全面取消限购,从2014年8月16日开始,购买人在哈尔滨市购买商品房(含二手住房)办理网签备案和房屋权属登记时,无需提供住房情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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