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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积金暂不调整 外地购房可提取个人账户余额

中国新闻网   2012-11-03 08:43

[摘要] 父母可成为共同还款人、实现异地互贷……近期,济南、武汉、镇江等地调整了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记者昨天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得到确证,北京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一直与中央部署保持一致,近期没有调整计划。

父母可成为共同还款人、实现异地互贷……近期,济南、武汉、镇江等地调整了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记者昨天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得到确证,北京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一直与中央部署保持一致,近期没有调整计划。

今年三季度以来,济南、武汉、镇江等城市相继推出公积金调整新政,包括今年上半年国内其他城市公积金贷款调整政策,截至目前,已有超过20个城市进行了公积金住房贷款调整。

10月下旬,武汉在《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提取政策的通知》中规定,异地购房可提取本地公积金还贷。此外,镇江出台公积金新政规定,新就业人员购买自住住房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父母也可申请成为共同还款人,相当于子女买房时可以使用父母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减轻了购房家庭的经济负担。

据了解,2009年北京与秦皇岛两座城市在国内率先建立了公积金异地互贷业务,但已获得公积金贷款的异地购房缴存人还没有几例。目前,北京地区的公积金缴存职工在外地购房不能获批北京公积金贷款,但其在外地购房后,可以提取个人缴存账户内的公积金余额。

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称,北京住房公积金政策近期之内没有调整计划。对于公积金缴存在北京地区的职工,在外地购房以后,可以凭相关的材料申请提取公积金。提取时,采用一次性付款购房的,提供购房合同、购房的全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账号;采用贷款方式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一份)、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三种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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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10月可以说是市场经过长时间的沉寂、积累之后的一个爆发。这种爆发力大到将冲破10月,向11月延伸。香港太平洋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贾卧龙说,由于调控政策大体上稳中趋紧,所以楼市的成交与房价大体上还是会以稳定为主,受10月份成交惯性影响,11月上半月的成交量应该会保持稳定中微涨的状态。薛峰也表示再加上临近年底各大开发商会为全年的销售任务最后冲刺,加大推盘促销力度。同时,购房者也会延续10月份的消费热情,预计11月份楼市仍然是供需两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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