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批准,栾城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2012]018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栾城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栾土告字〔2012〕0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批准,栾城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2012]018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地块的空间范围须符合城市规划管理的有关要求;出让范围内的树木、供电设施等,受让方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上地下有管线或地下有构筑物、人防及其他设施等,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2012]018号 | 东至燕山大街、西至耕地、南至东京道、北至方郄路 | 251350.786 | 工业,产业类型为电器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 0.8-2.0 | 30%-50% | ≤20% | 50 | 12070 | 50万元的整倍数 | 5000 |
注:
1、具体规划要求以规划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要点)为准。
2、竞得人应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间进行建设,并在项目开工、竣工时,向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资源局书面申报。
二、竞买人资格:
[2012]018号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不接受自然人竞买及联合竞买。
三、本次公开出让地块采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
2012年5月25日9时至2012年6月3日17时,申请人到石家庄高新区地产交易市场(长江大道89号218室)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应于2012年6月13日17时之前,到石家庄高新区地产交易市场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申请文件。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申请文件的,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完全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于2012年6月14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12日17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时间和地点:
挂牌时间为2012年6月4日9时至2012年6月15日15时30分,挂牌地点为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北院)二楼大会议室(槐安东路18-1号)。
七、联系方式与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长江大道89号218室
联系电话:(0311)85095420
联 系 人:朱国辉 李宏峰
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基建
开 户 行:农行新区支行
账 号:352001040009799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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