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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无纳税证明不得异地贷款购房

湘声报  作者:寻晓燕   2011-05-27 13:48

[摘要] 为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省政府近期出台了《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

为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省政府近期出台了《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

该文件明确,我省将通过实行差别化的房地产税收与信贷政策,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在信贷政策方面,湖南对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借款人家庭,执行30%(含)以上的首付款比例;对贷款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的借款人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水平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暂停对购买第三套及三套以上商品住房的借款人发放贷款;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交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对在长沙市内五区购买90平方米(含)以下新建商品住房的借款人,各银行机构要认真审查借款人家庭是否具备购房条件,有效落实限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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